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时间:2022-05-17 10:00 | 评估价:¥40,000元 | 加价幅度:¥400元 | 处置法院: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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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全自动煎饼机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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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材料 |
1、查封裁定书,2、拍卖裁定书 以上材料是否都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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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1)苏0312执44号之一 |
标的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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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拍品所在地 |
徐州市泉山区 |
规格 |
规格型号具体以实物为准,建议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进行实地看样,谨慎参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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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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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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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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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查封 |
抵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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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供的(过户)文书 |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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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已知瑕疵 |
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费用欠费情况、能否过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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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1.竞买人需自行拆卸,运输,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与风险均由买受人自担。 2.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全自动煎饼机一套]拍卖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一、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6/10?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713.683e2175erG7u5),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全自动煎饼机一套](详情参见《标的物调查表》)。
二、竞价时间:
本标的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10时至2022年5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如需进行变卖,变卖竞价时间、起拍价、变卖预缴款、增价幅度,待第二次拍卖结束三十天内在本网站公布。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重新公告。
三、拍卖方式:
1、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拍卖参考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拍卖参考价:40000元,起拍价:22400元,保证金:4000元,增价幅度:400元
五、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特殊机械设备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资格以限购限制政策为准。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委托/联合竞买参与竞买事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如多人联合竞买,请于开拍前将相关资料递交至法院。
网拍系统添加委托信息、联合竞买信息必须在拍卖结束前12小时完成,委托信息、联合竞买信息审核及添加亦需要时间,因此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开始前提前三个工作日至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本院将认定竞买行为为淘宝系统登记的竞买人之行为。
七、当事人及相关权利人通知情况及优先权人参与事宜:
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因无法获取有效联系方式未能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财产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拍卖人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网拍系统撤回拍卖必须在拍卖开始前10分钟以前完成,执行异议形式审查亦需要时间,因此建议对拍卖标的有异议者于拍卖结束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应书面材料。
九、拍卖财产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位置地图系淘宝自动生成,可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不一致情形,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好拍帮在拍卖期间对拍卖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好拍帮均接受咨询,详情请联系:400-9004778。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有意看样者请于开拍前与拍辅机构好拍帮联系统一安排。
十一、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
竞买人应通过本拍品淘宝拍卖界面缴纳拍卖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人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支付保证金如遇到困难可参考如下链接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1000030657&language=zh。
竞买人参与竞买后,淘宝系统将自动冻结报名交纳的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缴纳方式如下:
1、通过淘宝订单支付:成交后淘宝网订单页面会有一个待付款订单,有效期为7天,用户最长应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完成操作(且应符合拍卖公告约定的尾款支付期限),超过7天的该笔订单将关闭导致无法支付,通过淘宝生成订单缴纳尾款后,淘宝将自动在缴纳后第二天直接打款给到法院对应账户,并附带相关缴款人信息便于买受人办理后续手续时法院进行对账。
尾款支付教程可参考如下链接:
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1000030655&language=zh
2、通过银行卡汇款至法院账户:通过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诚支行,账号320323033101000113707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买受人姓名及拍品名称。
十二、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三、标的物的交接
拍卖尾款支付后,买受人应于付清尾款当日联系好拍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参拍前已在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应及时依法自行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财产交接,买受人应提交延期提取的书面申请。逾期不进行财产交接也不提交延期申请的,即表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所有权,同意本院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买受人应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与拍卖人无关。
标的物如为带租拍卖,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与承租人处理租赁事宜。
十四、标的物过户所涉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由买受人自负。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六、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与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本次拍卖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本院已授权委好拍帮为唯一辅助机构,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人:好拍帮 联系电话:400-9004778
本院监督举报电话:0516-68979434 YZJ
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11号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拍 卖 须 知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6/10?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713.683e2175erG7u5)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有关的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五、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七、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系好拍帮公司采样时制作,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八、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交纳保证金,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如在指定期限内未缴纳全款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详情请咨询法院。买受人应及时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卖财产的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活动,竞买人与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买受人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应及时依法自行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接到法院交接财产通知后应及时进行财产交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财产交接,买受人应提交延期提取的书面申请。逾期不进行财产交接也不提交延期申请的,即表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所有权,同意本院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七、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人:好拍帮 联系电话:400-9004778
本院监督举报电话:0516-68979434。
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11号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