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时间:2021-07-12 10:00 | 评估价:¥2,005,164元 | 加价幅度:¥3,000元 | 处置法院: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小康人家三期6#-1-1603室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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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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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执行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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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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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以实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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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及 土地权利性质 |
住宅 出让 |
租赁情况 |
无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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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看样联系好拍帮400-9004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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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情况 |
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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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已被人民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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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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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品 介 绍 1、拍卖对象情况 房屋详情详见拍卖公告。 本次拍卖标的为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小康人家三期6#-1-1603室房产,房屋内可移动拆除物品均不在此次拍卖中。
2、限购情况:以当地政策为准。 3、税费负担情况: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4、其他情况:物业等费用缴纳情况不明,如存在欠缴,由买受人负担。
过户及看样服务咨询:魏经理 18361223532 按揭贷款服务请咨询 徐州农商银行鑫诚支行:戴经理 17751051866
以实物为准!!! |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12日10时至2021年7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6/10,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小康人家三期6#-1-1603室房产。
VR链接:
http://preview-lyj.aliyuncs.com/preview/4e02a58dfa1b4295942f07ee4868b289?Lang=zh-CN
一.房屋登记状况: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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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
徐房权证泉山字第1588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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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小康人家三期6#-1-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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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
320311010023 GB00122 F0003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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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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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
房屋性质 |
房屋用途 |
建筑面积(m2) |
所在楼层/总楼层数 |
房屋结构 |
建成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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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
市场化商品房 |
住宅 |
133.74 |
16/17 |
钢混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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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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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土地用途 |
土地分摊面积(m2) |
土地终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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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18 |
2076/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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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时点:2020年9月17日(实地查勘之日)
二.建筑物基本情况
估价对象地址 |
建筑面积(㎡) |
实际用途 |
目前使用状况 |
建筑结构及所在层数 |
层高及空间布局 |
完损状况 |
建成 时间 |
设施设备 |
装饰装修 |
使用及维护状况 |
成新率 |
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小康人家三期6#-1-1603 |
133.74 |
住宅 |
空置 |
钢混17层 |
层高约3米,空间分区以及各空间的交通流线合理 |
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完好,屋面、楼地面完好,门窗开关灵活,水卫设施完好通畅 |
2008年 |
消防、水电、电梯等设施设备齐全 |
住宅整体朝向为南北,外墙面为墙砖,防盗门,室内为精装修。 |
维护保养较好 |
90% |
三.土地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地址 |
四至 |
土地分摊面积(㎡) |
地类 (用途) |
土地使用年限 |
宗地形状 |
土地开发程度 |
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小康人家三期6#-1-1603 |
东至工农北路、西至二轻路、南至淮海西路 |
18 |
城镇住宅用地 |
2076年3月22日 |
较规则 |
宗地红线内外"七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内建有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 |
本次拍卖标的为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小康人家三期6#-1-1603室房产,房屋内可移动拆除物品均不在此次拍卖中。
以实物为准!!!
起拍价:1403614.8元,保证金:28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评估价:2005164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好拍帮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此公司统一安排)。
免费咨询看样:400-9004778 好拍帮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凭完税凭证于本院过户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办理或逾期提供的,本院不再受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须知第四条规定日期内提供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1年7月2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徐州铜山支行营业部,账号:5196637299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9004778好拍帮YZJ
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过户及看样服务咨询:魏经理 18361223532
按揭贷款服务请咨询
徐州农商银行鑫诚支行:戴经理17751051866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7月12日10 时起至2021年7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6/10,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7月7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8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徐州铜山支行营业部,账号:519663729966),并在2021年7月21日(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长江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凭完税凭证于本院过户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办理或逾期提供的,本院不再受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6-6897943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400-9004778 好拍帮 YZJ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