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时间:2019-05-30 10:00 | 评估价:¥10,879,682元 | 加价幅度:¥5,000元 | 处置法院: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徐州神立管桩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厂房、土地、办公楼及航车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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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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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执行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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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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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以实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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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及 土地使用性质 |
工业 出让 |
租赁情况 |
有,详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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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看样联系 400-9004478 好拍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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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情况 |
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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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已被人民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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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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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品 介 绍 1、拍卖对象情况 位于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夏庄村。距离贾汪区中心距离较远。共3幢建筑物,总楼层为3、1、1层,所在层数1-3、1、1层。主体南北朝向。 位于贾汪区,所在区域距贾汪区商业中心较远,对外交通较便捷,工业聚集度较优;适宜作为工业用途使用。所在区域内通上下水、通电和通讯等各项基础配套设施齐备,保障率高。所在区域有夏庄商场、夏庄幼儿园等公用设施。周边环境较整洁,环境卫生状况较优。 2、限购情况:无限购。 3、税费负担情况: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请各竞买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4、其他情况:物业等费用缴纳情况不明,如存在欠缴,由买受人负担。 贷款咨询电话:18168779720 中国银行周经理 |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30日10时至2019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6/10,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徐州神立管桩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厂房、土地、办公楼及航车5台。
全景链接:http://www.detu.com/share/common/563628
特别提示:
本拍品原属贾汪有证,由于区划调整到市区,现无产权证件,拍卖后本院不负责协调,需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协调办理。
租赁情况:
有,租赁期至2031年11月24日,全厂每年租金30万元,本涉案拍卖厂房、土地、办公楼及航车5台为查封抵押部分,租户名称徐州住工建筑产园有限公司,租赁期满后交付,本涉案财产成交后,租金按比例交付买受人。
1.范围及基本状况
位于贾汪区大吴镇夏庄村的徐州神立管桩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根据资料,徐州神立管桩制造有限公司的厂房、土地、办公楼。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
权利人 |
序号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建筑物面积(m2) |
建筑 结构 |
实际 用途 |
建筑年代 |
实地查勘情况 |
徐房权证贾字第026258号 |
徐州神立管桩制造有限公司 |
1 |
1-3/3 |
1280.70 |
混合 |
办公 后勤 |
2011年扩建 |
一层水磨石地面;二层走廊水磨石地面,室内复合地板地面,部分水磨石;三层毛坯;外墙涂料墙面,内墙乳胶漆墙面 |
2 |
1-3/3 |
998.50 |
混合 |
办公 后勤 |
2011年扩建 |
一层水磨石地面;二层走廊水磨石地面,室内复合地板地面,部分水磨石;三层毛坯;外墙涂料墙面,内墙乳胶漆墙面 |
||
3 |
1/1 |
52.76 |
混合 |
办公 后勤 |
2007年 |
毛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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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 |
4408.98 |
钢结构 |
厂房 |
2007年 |
H型钢柱、梁,带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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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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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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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土地基本状况
土地使用证编号 |
使用权人 |
宗地坐落 |
地号 |
图号 |
使用权面积(m2) |
地类 (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日期 |
贾国土资国用(2007)第02370号 |
徐州神立管桩制造有限公司 |
大吴镇夏庄村 |
01-p-22 |
/ |
20101.00 |
工业 |
出让 |
2057.06.09 |
3.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
区位状况主要包括位置状况、交通状况、环境状况、外部配套设施状况、区位状况及规划条件、区位状况分析等,本次主要分析如下:
(1)位置状况
坐落 |
位于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夏庄村。 |
方位 |
位于贾汪区大吴镇。 |
距离 |
距离贾汪区中心距离较远。 |
楼层 |
共3幢建筑物,总楼层为3、1、1层,所在层数1-3、1、1层 |
朝向 |
主体南北朝向。 |
临路状况 |
夏庄村西、黄山路北。 |
(2)交通状况
道路 |
黄山路北,道路通达度较优。 |
公共交通 |
公交线路较少,交通便捷度一般。 |
交通管制 |
无交通管制。 |
停车便利度 |
停车便利度优。 |
(1) 周围环境状况
自然环境 |
周边环境较整洁,环境卫生状况较优。 |
人文环境 |
所在区域居民受教育程度一般;治安状况一般;人文环境一般 。 |
景观 |
自然景观较优。 |
(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基础设施 |
所在区域内通上下水、通电和通讯等各项基础配套设施齐备,保障率高。 |
公共配套设施 |
所在区域有夏庄商场、夏庄幼儿园等公用设施。 |
(5)区位状况分析
区位状况优劣性分析 |
位于贾汪区,所在区域距贾汪区商业中心较远,对外交通较便捷,工业聚集度较优;适宜作为工业用途使用。 |
以实物为准!
起拍价:7615777.4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评估价:10879682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好拍帮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此公司统一安排)。
免费咨询看样:400-9004778 好拍帮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9年6月1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徐州铜山支行营业部,账号:5196637299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9004778 好拍帮
联系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淘宝 技术咨询:400-822-2870
贷款咨询电话:18168779720 中国银行周经理
代缴保证金投保咨询(详情见附件司法拍卖房产保证保险合作协议):
18905215068 13852104003(微信同步) 中国人保财险铜山支公司时经理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5月30日10 时起至2019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6/10,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5月24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徐州铜山支行营业部,账号:519663729966),并在2019年6月12日(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长江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6-670278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400-9004778 好拍帮 YGL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贷款咨询电话:18168779720 中国银行周经理
代缴保证金投保咨询(详情见附件司法拍卖房产保证保险合作协议):
18905215068 13852104003(微信同步) 中国人保财险铜山支公司时经理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