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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公馆1号楼1单元507室(商住)房产
标的物编号:K002本标的物已有 0 人预约

起 拍 价:¥392,400

拍 卖 时 间:2018-11-01 10:00
不可预约
  • 地       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公馆1号楼
  • 建筑面积:52.32户       型:楼       层:5/18租赁情况:无类       型: 房产拍卖平台:淘宝网
  • 所属法院: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详情

拍卖时间:2018-11-01 10:00 评估价:¥392,400元 加价幅度:¥3,000元 处置法院: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公馆1号楼1单元507室(商住)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无产权证,已腾空。

拍品所有人

徐州松芝置业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商住

他项权利摘要

无租赁;

无抵押。

配套情况

该房屋系在建商住楼,尚未完工,毛坯房。

权利限制情况

已被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 品 介 绍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公馆1号楼1单元507室(商住),目前该房屋系在建商住楼,所在楼层为5层。该房屋建筑物为钢混结构,尚未完工,毛坯房,无产权证,已腾空,建筑面积为52.32平方米。该房产位于高铁国际商务区核心,北临徐州博顿温德姆酒店,南至环湖南路,西临龙湖西路,东临金龙湖景区;周边宜家家居、奥特莱斯、迪卡侬、麦德龙超市等,成熟配套一应俱全附近有公交线路32、72路等,道路通达度和公交便捷度较优。

2.权属状况:无租赁,无抵押。

3.关于税费问题,有意者请自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咨询购买上述财产需缴纳的税费种类、税率等。竞买人实际缴纳的税费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核定的税费为准。

4、对拍卖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如存在抵押权、承租人等情况)、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其他情况:物业等费用缴纳情况不明,如存在欠缴,由买受人负担。


全景图

视频·图片

地理位置

选择配套

  • 公交车站
  • 餐饮
  • 地铁站
  • 银行
  • 学校
  • 超市
  • 医院
  • 商场
  • 加油站
  • 菜场
  • 配套

    公告·须知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1月1日10时至2018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公馆1号楼1单元507室(商住),目前该房屋系在建商住楼,所在楼层为5层。该房屋建筑物为钢混结构,尚未完工,毛坯房,无产权证,已腾空,建筑面积为52.32平方米。该房产位于高铁国际商务区核心,北临徐州博顿温德姆酒店,南至环湖南路,西临龙湖西路,东临金龙湖景区;周边宜家家居、奥特莱斯、迪卡侬、麦德龙超市等,成熟配套一应俱全附近有公交线路32、72路等,道路通达度和公交便捷度较优。

    ·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确权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手续,买受人补交相关费款,法院不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起拍价:39.24万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好拍帮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此公司统一安排)

    详情请咨询:好拍帮 400-900-4778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欠缴的等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单位自行查询,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8年11月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110602142921017959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400-900-4778

        法院监督电话:0516-8028235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徐州经济开发区徐海路11号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0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1月1日10时至2018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10月31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8年11月9日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1106021429210179594)在 2018年11月26日(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徐州市徐海路1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6-8028235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400-900-4778

       庞法官:0516-8028235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0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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